就近日收到各方市民對公園貓消失的情況,但見是政府人員捉走,但就不再回來一事,向民署跟進過,得到更多的資料,原來自去年盧九有人捉貓食一事鬧大後,政府公園己經不準再放貓,所以民署的另一個部門進行TNR後,也不能放回原位,同時因為以前公開那地方有TNR後,反而吸引了市民把貓拋棄到這些地點,例如公園,所以現在再不會透露把貓放到那兒。
但民署堅定的表明,沒有取消TNR,現在還在進行中,也沒有把貓捉去人道毀滅,而禁餵貓,則是公園處的措施,因為收到很多市民的投訴(特別是松山),但縱使貓不能回公園,也有另作安排,例如放到另一些地方,或交由動物團體找人領養。
事實上,貓空間只是一家由二個人在日晚工作的民間志願團體,我們沒有去公園餵貓,同時也沒有人手去捉貓閹,是故對公園貓消失一事,掌握不多,所以若肯定知道真相的朋友,不防再聯絡我們或向政府反影合理的觀點。








